一天,他有事上米尔科特去了,到很晚才回来,大家便敏感的感觉到缺少了他充满生气勃勃的感染力。那天下午下了雨,结果原来计划好的,徒步去看新近扎在海村工地上的吉卜赛人营房的事,也就以后再提了。一些男士们去了马厩,年轻一点的与小姐们一起在台球房里打台球。遗孀英格拉姆和林恩,悠闲地玩纸牌解闷。登特太太和埃希顿太太拉布兰奇·英格拉姆小姐一起聊天,她不太搭理地拒绝了,自己先是伴着钢琴哼了一些感伤的曲调,随后从图书室里拿了本小说,傲气十足却没精打采地往沙发上一坐,准备用小说的故事情节,来消磨几个钟头无人作伴的无聊的时光。除了不时传来楼上玩台球人的欢叫,整个房间和整所房子都静悄悄的。
时候已近黄昏,教堂的钟声提醒人们已到了换装用饭的时刻。这时儿,在客厅里跪在我身边窗台上的阿黛勒突然大叫起来:
“voila onsieur rochester,qui revient!”我转过身,英格拉姆小姐从沙发上跳起来,其他的人也停下自己的事情抬起头来。与此同时,车轮的吱嘎声和马蹄涉水的哗啦声,在湿漉漉的沙土路上隐约传来,一辆驿站马车驶到了门前。
“他中了什么邪啦,这种模样回家?”英格拉姆小姐说道,“他出门时骑的是梅斯罗(那匹黑马),不是吗?而派洛特也跟着他的,他把这两头动物怎样啦?”她说这话时,高高的身子和宽大的衣服紧靠着窗子,弄得我就得往后仰,差不多拗断了脊骨。焦急之中,她起初没有看见我,但一见我便噘起嘴,走到另外一扇窗去了。马车停下了,驾车人按了按门铃,一位穿着旅行装的绅士跳下车来。不过不是罗切斯特先生,是位看上去很时髦的大个子男人,一个陌生人。
“真烦人!”英格拉姆小姐粗暴地嚷道:“你这个烦人的猴子!(称呼阿黛勒)谁将你放在窗子上乱传口信?”她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,好像这是我的过错。
大厅里隐隐约约响起了交谈声,来人很快便进了屋。他向英格拉姆太太行了个礼,认为她是在场的人中最年长的有身份的妇人。
“冒昧的很,夫人,”他说,“正巧我的朋友罗切斯特先生出门去了,可是我远道而来,我以为可以作为关系密切的老相识,冒昧在这儿呆一下,等到他回来。”
他的动作很客气,但说话的腔调听来有些异样——纯粹的外国调,但也不完全是英国调。他的年龄与罗切斯特先生相仿——在30与40之间。他的肤色特别灰黄,要不然他倒是个英俊的男人,乍看之下尤其如此。仔细一端祥,你会发现他脸上有种令人厌烦,者说是无法让人喜欢的东西。他的五官很标准,但太松弛。他的眼睛大而悦目,但是从中透出的表情,却空洞乏味,至少我是这样想的。通知换装的铃声驱散了宾客,直到吃晚饭时我才再次见到这个陌生人。那时他似乎已很随便了,但是我对他的长相与初见时比,感到更不值得去欣赏。我觉得他为人稳重,又老气横秋。他的目光游移不定,没有目标,这使他露出一副我从没见过的怪相。这样一个漂亮而且看来也并非不和蔼的男人,却使我大倒胃口。在那光滑的鹅蛋形脸蛋上没有魄力;在那个鹰钩鼻和那张樱桃小口上缺少坚毅;在那低平的额头上没有思想;在那空洞的褐色眼睛里没有控制力。
我坐在往常的角落里,认真打量着他,借着壁炉上把他浑身照得透亮的枝形烛架上的光——因为他坐在靠近火炉的一把安乐椅上,还一个劲地挨近炉火,好像冻僵似的——我把他同罗切斯特先生作了对比。我以为(但愿我这么说并无不敬)一只臃胖的雄鹅和一只凶猛的猎鹰,一头驯服的绵羊和看守着它毛粗眼尖的猎狗之间的反差,也不见得比他们两者之间大。
他说罗切斯特先生是他的故友,那一定是奇特的友谊,是古训“相反相成”的一个绝好例子。
两三位男士坐在他旁边,我听到了他们在房间另一头谈话的声音。起初我听不太懂,因为路易莎·埃希顿和玛丽·英格拉姆离我更近,她们的谈话断断续续使我听得模糊不清。路易莎和玛丽两人在谈论着陌生人,都称赞他为“美男子”。路易莎说他是位“可爱的家伙”而且“喜欢他”,玛丽列举了“他的小嘴巴和漂亮鼻子”,很是她心中最为理想的魅力所在。
“塑造得多好的额角!”路易莎叫道,“那么光滑——没有那种我讨厌透了的皱眉蹙额的怪样子,而且眼神和笑容多么恬静!”
随后,我总算轻松了下来,因为亨利·林恩先生把她们叫到房间的另一头,去讨论关于推迟去海村工地远足的某个问题了。
此刻我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到火炉边的一些人身上,我很快就明白来人叫梅森先生。随后我知道他刚到英国,来自某个气候炎热的国家,我知道了为什么他脸色那么灰黄,坐得那么靠近火炉,在室内穿着紧身长外衣的缘由了。不久,诸如牙买加、金斯敦、西班牙城一类的字眼,说明了他在西印度群岛居住过。不久,我又很吃惊地知道了,他在那儿初次见到并结交了罗切斯特先生。他谈起他朋友不习惯那个地区的炙热,更不喜欢飓风和雨季。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曾是位旅行家,费尔法克斯太太这么说过他。不过我以为他漂流的足迹只限于欧洲大陆,在这之前我从未听人提及他去过更遥远的海岸。